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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10KV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24-11-28
  • 发布:和丰
  •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渔南路、北至永平东路、西至妙音路、南至规划公园绿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9965.74㎡(约120亩),总建筑面积为248438.1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7208.86㎡,地下建筑面积41229.25㎡。

    项目总投资:113644万元。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24999613元(含税价),其中施工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为7175445元(含税),设计费用最高限价864344元(含税)设备费用最高限价16959824      元(含税)

    设计、施工总周期:从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满足宁波胜遇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建设单位的要求

    招标范围:10KV外部供电线路设计地块红线内部供电设计(环网站系统设计、环网站至总高配线路设计、总高配系统深化设计、总高配至专变线路设计、专变系统深化设计等)设备采购管线安装施工、试验、调试等;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达到设计的供电能力,经运行考核,性能达到供电部门验收标准及国家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体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及物资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及物资材料合格率100%。

    安全要求:合格。

    质保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两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拟派)。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仅允许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相互之间兼任,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6其他要求:

    3.6.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29 日 9 时00分至2024年 12  3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报名(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4.4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12  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5.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5万元。

    6.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5 日15时00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胜遇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妙音路与永乐东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06米

    联系人:魏老师、邵老师

    电话:0574-88278257、150674494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俞之翔、潘萍霞、沈鑫侃

    电  话:0574-87329207

    邮  箱:3052678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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